冠县财政: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冠县要求预算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制度,货物类、工程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11月,冠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含工程类项目)183个,采购金额114637.84万元。其中,合同预付款24606.27万元,预付款比例达21.46%,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