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局结合专项清理发现问题、上级监督检查结果、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督促、推动、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是传导压力,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督作用,压实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整改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部门整改主体意识。
二是定期跟踪,督促整改。根据上级反馈问题,已发出10份行政处理单,紧盯整改不松懈,督促各单位及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三是协助指导,确保实效。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出谋划策,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解决整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整改效能。截至目前,已完成4个预算单位、6个代理机构共计24个问题的整改。
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各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常见的问题,点对点发“提醒单”,要求明确本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