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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强化政采合同管理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一、限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0日内必须签订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或者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