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银行机构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同时,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和授信额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准入门槛,在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融资限额内应贷尽贷;对“政采贷”系统接口推送的信息和融资需求,原则上不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抵押和第三方担保。要着力提高融资效率,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另收任何费用和附加其他任何条件。
同时,《方案》明确,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中小微企业,银行应在融资额度、融资审查、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让政府采购线上融资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淮南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