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2021年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阳光采购环境,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从限额标准、合同范本、主体责任和意向公开四个方面着手,用实实在在的举措,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划清“一个标准”。及时公布长沙市2020-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明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之前的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推进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规定“一个范本”。对各采购单位下发了《关于调整长沙市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采购合同内容,特别明确了采购单位及时付款的义务,增加了未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违约责任。
三、深化“一个主体”。通过转发省、市两级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文件,明确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为采购人建立内控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指导。
四、明确“一个公开”。明确天心区各采购单位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按规定执行采购意向公开,2022年1月1日起,实行季度定期公开制,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