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效率、高标准,及时印发《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采购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坚决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二是设邮箱、广纳言,开设专项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全市各级违规设库情况;三是严要求、重监督,该市财政部门重点对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会计服务等方面的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核查。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泸州市财政局将把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实行常态化监督,巩固清理成果。
(雷兵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