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对审计监督、财政监督中发现的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交流学习,通报单位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财政监督中发现的政府采购相关问题。同时,根据工作形势,研究下步监督重点。
巴中建立政府采购监督联动机制
近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着力从五个方面加强审计、财政、公安和市场监管协调沟通,构建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运用的监督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