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预算、梳风险,加强预算管理执行。以近年来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具体案例进行“以案四改”,在申报、审批、采购方式确定、质疑投诉办理等方面梳理采购管理的16个风险点,提出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从严从细审批政府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审批流程等具体管理和审核要求,督促各单位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落实到位。
三、重绩效、看结果,常态开展监督检查。从2020年开始,在对预算单位、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每两年开展一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并纳入会计监督检查范畴。2021年初,对我区水利局、市政局、司法局、供销社等10个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0年50余项政府采购项目的专项检查陆续开展。重点检查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预算执行、审批执行、政府采购一体化信息系统使用及信息完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