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公开渠道。作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嘉兴市级所有预算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统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栏目公开本单位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统一公开内容。嘉兴市级所有预算单位统一按参考文本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要求采购意向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三是统一公开时限。要求嘉兴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年度预算项目采购意向。无法满足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求的项目,单独提前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政府采购意向若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对预算执行中新增的采购项目以及实行提前采购的项目,要求按规定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