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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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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0: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预算金额¥88.7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519589103
采购单位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先生 0416-3318819
代理机构名称中船国际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19589103
附件:
附件12021.10.28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最终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0-29 至 2021-11-04
撰写单位: 中船国际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5754
项目名称: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7,600.00
最高限价(元):887,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具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放射性、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指标除外)的检测能力。 3.3联合体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同一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含成员公司)只能作为同一联合体成员参与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等,并按《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要求完成注册、领取文件及投标工作,否则报价无效; 5)联合体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3)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号
联系方式: 韩先生 0416-3318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船国际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方式: 18519589103
邮箱地址: bjrczbdl@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首体支行
账户名称: 中船国际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账号: 110906278010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851958910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