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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清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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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街道清洗清扫车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绥芬河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3日 15: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1号裕华园公寓15号楼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1号裕华园公寓15号楼6楼
预算金额¥37.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3-3628275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绥芬河市会晤路2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3-3936469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34号龙之港大厦1单元3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0453-3628275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宁市绥滨二区1号门市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GCCG-[2021]068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清扫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宁市绥滨二区1号门市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GCCG-[2021]068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000.00元(含货物所产生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集成、技术培训等费用)

最高限价:376000.00元(含货物所产生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集成、技术培训等费用)

采购需求:采购8台街道清洗清扫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项目涉及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1号裕华园公寓15号楼6楼

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一份,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大厅(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1号裕华园公寓15号楼6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大厅(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1号裕华园公寓15号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穆棱市)报名成功且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成功的潜在经销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上报名成功未从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服务、安全要求:提供壹年整车免费保修服务;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保修期后,有义务提供技术指导与设备维修的配件,配件应收取成本费;承担第一年的设备保险费用;需先交付设备全额5%的质保金,一年后设备无质量问题再予以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绥芬河市会晤路211号  

联系方式:0453-3936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34号龙之港大厦1单元3层1号

联系方式:   0453-3628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453-3628275    

 

 

附件: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是否核心产品

1

街道清洗清扫设备

清扫宽度≥1800MM,工作效率≥8000㎡/h,水箱容量≥150L,垃圾箱容量≥230L,高压泵功率≥1.5KW,规格尺寸长×宽×高≥2200×1900×1900mm,非燃油动力,动力源≥48V、150AH,驱动电机1500伏,驱动桥1:20;

8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项目涉及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项目涉及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宁市绥滨二区1号门市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1号裕华园公寓15号楼6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1号裕华园公寓15号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绥芬河市会晤路211号        

联系方式:0453-3936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34号龙之港大厦1单元3层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53-3628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453-3628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