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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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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永丰县水利局本级
行政区域永丰县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1: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二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45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770006163
采购单位永丰县水利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永丰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70006163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田鑫城天娇苑8栋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6-2588588

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欣信政采字YF-2021-003号

项目名称: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元

最高限价:45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1F000502728永丰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45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服务合同时与采购人商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前6个月度财务报表任意一个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完税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缴纳社保发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8:00 至 2021年10月13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0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二楼开标厅

五、开启:

2021年10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将另发补遗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丰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永丰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18770006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田鑫城天娇苑8栋1号

联系方式:0796-2588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877000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