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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配送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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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入围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乌鲁木齐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1: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6: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72号(江苏大厦A座)综合楼1栋10层1017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文静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众诚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中央城10号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 18999851008

项目概况

副食品配送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S-HWZB-2021-210001号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副食品采购包含蔬菜水果类、肉禽水产类、调料类等,具体明细详见采购清单;提供货物的采购、运输、售后等其相关服务,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则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公司本公司员工或法人,投标人非法人到场的需提供单位为代理人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的证明);3.4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全部种类副食品;3.5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场和仓储场地(若为供应商名下的场所,则提供产权证;若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得少于本次采购的服务周期);3.6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证明,至少两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3.7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3.8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申请人纳税凭证或当期未纳税证明; 3.9投标截至日前申请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或未缴纳声明(免缴证明);3.10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3.11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3.1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14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挂靠公司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相关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至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至邮箱 (3142418527@q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邮箱地址、所报项目、项目编号,我单位收到项目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审核通过后视为正式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72号(江苏大厦A座)综合楼1栋10层101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以下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至邮箱 (3142418527@q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邮箱地址、所报项目、项目编号,我单位收到项目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审核通过后视为正式报名:

6.1.2  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则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6.1.3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公司本公司员工或法人,投标人非法人到场的需提供单位为代理人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的证明);         

      6.1.4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全部种类副食品;

      6.1.5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场和仓储场地(若为供应商名下的场所,则提供产权证;若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得少于本次采购的服务周期);

      6.1.6  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证明,至少两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

      6.1.7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6.1.8  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申请人纳税凭证或当期未纳税证明; 

      6.1.9  投标截至日前申请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或未缴纳声明(免缴证明);

      6.1.10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6.1.11  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6.1.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6.1.13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1.14  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挂靠公司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相关承诺)。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杨文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诚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中央城10号1505室            

联系方式:王工 1899985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