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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计算机设备补充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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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计算机设备补充入围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便携式计算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3日 14:17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迪、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915、6198696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晓迪、孙伟010-61986915、61986968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计算机设备补充入围项目采购公告.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计算机设备补充入围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1年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计算机设备补充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CGYC2021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迪、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915、61986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晓迪、孙伟010-61986915、61986968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计算机设备工作方案,决定以审核入围方式对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计算机设备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自愿参加,入围供应商将为税务系统各级采购人(包括省及省以下各级预算单位、驻各地特派办、税务干部学院)提供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产品及相关服务。采购数量以税务系统各级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投报产品分包及相关要求

1. 本次采购内容,产品及分包详见下表:

包号

产品类别

子包号

产品配置名称

参考价格(元/台)

第Ⅰ包

台式计算机

Ⅰ-1

龙芯处理器3A5000--低配

≤5000元

Ⅰ-2

龙芯处理器3A5000--高配

≤5000元

Ⅰ-3

飞腾处理器D2000--低配

≤5000元

Ⅰ-4

飞腾处理器D2000--高配

≤5000元

Ⅰ-5

海光处理器3230--低配

≤5000元

Ⅰ-6

海光处理器3230--高配

≤5000元

Ⅰ-7

海光处理器3250--高配

≤5000元

Ⅰ-8

海光处理器3250--低配

≤5000元

第Ⅱ包

便携式计算机

Ⅱ-1

龙芯处理器3A5000--低配

≤7000元

Ⅱ-2

龙芯处理器3A5000--高配

≤7000元

Ⅱ-3

飞腾处理器D2000--低配

≤7000元

Ⅱ-4

飞腾处理器D2000--高配

≤7000元

 

2.以子包为基本单元,各供应商可以投报一个或多个子包,每个子包供应商按照操作系统不同最多可投报2款产品。

3.供货范围:全国税务系统。

4.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为每个月线上批量集中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二)采购方式:审核入围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和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计算机产品的制造厂商为参与供应商。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在全国范围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投报产品要求

1.投报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具有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投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投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投报产品应是市场在销的主流标准配置产品,必须满足技术指标要求。不接受进口产品。

5.投报产品价格不得高于相应配置参考价格。

6.每款投报产品应至少提供1个同款产品的市场销售案例。要求案例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单价、用户名称及联系电话、销售时间、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文本(主页)等相关信息或文件。

7.投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技术标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及本次入围的有关要求。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8:30--11:00、14:00—16:30(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电子邮箱)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wzjcgyc@163.com。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税务总局反馈。

潜在供应商没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或没有回复确认的,该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入围等政府采购活动。

4.售价:¥0.0 元

(六)供应商及协议供货商注册及投报产品填写要求

1.供应商及其协议供货商应在2021年11月19日12:00前登录“税务采购网”(网址:https://ctaxccgp.zcygov.cn),按系统要求完成注册。未注册和未通过系统审核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督促协议供货商在注册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通过系统审核,未注册和未通过系统审核的协议供货商将无法参与后续实际采购活动。

2.通过注册审核的供应商应在2021年11月19日12:00前,在“税务采购网”完成投报产品及相关数据信息录入。投报产品填报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无法对产品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

(七)相关要求

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前登录“税务采购网”,在线完成产品数据信息的填报维护,本次开标将采取电子开标、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4日8:30--9:00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668会议室

4.地址、电话: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010-61986915/61986968

(九)采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