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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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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税务服务/其他税务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7:01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0.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启源
项目联系电话1868559210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响楼新区中街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启源 18685592107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逸景高山3栋一层1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龙胜竹18085572101

  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项目编号:qdnzfcg20210628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启源

项目联系电话:186855921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响楼新区中街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启源 186855921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胜竹18085572101

代理机构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逸景高山3栋一层10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2、项目编号:qdnzfcg20210628019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6月30日

4、采购预算:单价招标 5000元/人/月

5、最高限价: 单价招标 5000元/人/月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委员会会议纪要

7、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

项目联系人:王启源    

联系电话:18685592107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龙胜竹

联系电话:0855-8277708、18085572101

  1.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工作岗位有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办税服务厅咨询、纳税评估辅助性服务等岗。

2.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人员劳务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中标供应商管理费用、税金等包干费用。( 具体要求:劳务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不低于872.65元/月;管理费用不高于70元/月)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根据各岗位工作量需求安排人员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服务人员和中标单价与中标供应商进行结算)。

3.服务人员需于上岗前按照采购人要求经面试、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岗。

4.服务人员到岗时间:服务人员须于采购人服务需求通知送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到岗。

5.服务人数:约23人。

6.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项目,满足本单位纳税辅助性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纳税辅助性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标准、规范。  

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6%价格扣除的优惠。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工作岗位

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本项目涉及的纳税辅助性服务工作岗位为: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办税服务厅咨询、纳税评估辅助性服务等岗。

(二)工作要求:

   1.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

(1)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负责初步审核纳税人的办税资料,审核无误后引导纳税人在相应窗口办理,不符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齐的资料;负责办税秩序引导、受理纳税人上门申报、电子申报、资料整理装订等非执法事项;

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岗位目标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有意识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受理事项在审核无误后按受理时限按时保质办结,不符条件的在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后按时办结。保证纳税服务质量,确保纳税服务程序和结果符合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2.办税服务厅咨询

(1)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负责纳税咨询工作,宣传税收相关政策,解答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受理纳税人投诉等;

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岗位目标: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有意识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保证纳税服务质量,确保纳税服务程序和结果符合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3.纳税评估辅助性服务:

(1)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协助正式干部对税收风险进行任务推送、分析识别、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统计等工作;

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岗位目标: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有意识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及时准确办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确保工作质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热爱集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特殊岗位除外;

4.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会计学、经济学及财务管理专业者优先,特殊岗位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本人身体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6.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能熟练操作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等;

7.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

8.人员经培训后能熟练操作金税三期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网上申报系统等;

9.除完成各岗位对应工作外,服务人员还须完成采购人开展的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业务知识等日常培训、专题培训和业务测试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10.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要求具有的其他特殊条件。

第二节 商务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每年约23人,根据各岗位工作量需求安排人数可能增减,中标(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对服务人员数量的增减需求。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提供的服务人员须于采购人服务需求通知或更换通知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供。

  (三)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服务需求通知或更换通知中指明的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标准、规范。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效率等要求:

1.工作时间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2.工作质量满足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标准、规范。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中标供应商对于服务人员上岗前、后验收未能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验收不合格的,按双方招投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办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服务提供方式

   服务人员须于采购人服务需求通知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供。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按合同要求参加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服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中标供应商,由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另派。中标供应商应确保人员在规定的服务期限提供合格的服务。

(二)服务管理

1.服务人员须接受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管理。

2.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合格的服务人员正式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

3.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将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到岗的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4.在日常工作考核中,合格到岗的服务人员相关工作服务时间应不低于1年;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派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单方面撤回或更换所人员。

5.在服务期内由于服务人员个人原因需提前终止劳务合同关系的,中标供应商应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回中标供应商,由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另派。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发生的工伤和医疗事故、劳动争议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适量的后备人力资源,对缺岗的服务人员能够即时补充;

    3.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培训机制,有能力按采购人需求对安排的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售后服务

中标供应商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投标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包含服务人员劳务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按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中标供应商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由合同约定)和税金等包干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采购方按实际服务人员和中标单价计算并结算。以签订合同为准。

(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日历日)。

三、售后服务

中标供应商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服务期

三年

五、付款方式

采购方按实际服务人员和中标单价计算并结算。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

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日历日)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