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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供水水质监测项目采购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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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镇供水水质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8日 20:10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4日更正日期2021年06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 86677131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12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05005706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镇供水水质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

(二)招标文件第59页—第四章评标和定标—附表三

原文:

4

服务保障(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方可得分)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设立固定的水质检测实验室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设立固定的水质检测实验室的,得8分;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外设立水质检测实验室的,得3分。

(实验室地址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所列地址为准,且该实验室必须具有检验生活饮用水106项水质指标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8分

修改为:

 

4

服务保障(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方可得分)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设立固定的水质检测实验室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设立固定的水质检测实验室的,得8分;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辖区外设立水质检测实验室的,得3分。

该实验室必须具有检验生活饮用水106项水质指标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8分

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日期:2021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此通知为广州市城镇供水水质监测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1

联系方式:020- 8667713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