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0-02480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1,98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
服务类
名称: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现状和降雨、土壤、地下水、下垫面、排水系统、城市开发前的水文状况等基本特征,识别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主要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3)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4)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识别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提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针对现状问题,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 (5)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根据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到排水分区。 (6)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 (7)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明确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 (8)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规划应充分结合2020年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评估要求,解决评估中提出的海绵城市规划及建设等方面问题。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主要技术依据 (1)《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3)《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5)《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7)其他有关规范
服务时间:4个月(合同签订后)
服务标准: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海萍、朱士壮、吴宪亮、李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本项目服务费金额等同于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8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姜北 024-23382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北
电 话:024-233820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