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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光明区新湖文体中心PPP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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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文体中心PPP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体育和娱乐用房施工/体育场馆用房施工,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体育服务/体育场馆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行政区域深圳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1日 22:58
评审专家名单肖志伟、朱思岸、胡家华、詹雄辉、魏丽苑、李琳、覃永雄
总中标金额¥30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94101、13544190035
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层660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0755-88212143、15889673603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博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求是大厦东座14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0755-82794101、13544190035;孙工,0755-82794101、13984211213
附件:
附件1新湖-中标结果公示(盖章版) V1.0 PC 210927.pdf

一、项目编号:SZBT202108002(招标文件编号:SZBT202108002)

二、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文体中心PPP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安文化艺术(深圳)有限公司(牵头方)、深圳智慧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发埔社区里浦街7号TOD科技中心4栋301-1

中标(成交)金额:300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天安文化艺术(深圳)有限公司(牵头方)、深圳智慧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光明区新湖文体中心PPP项目      新湖文体中心定位为服务新湖街道和光明云谷片区的街道级文化和综合体育活动中心,位于新湖街道圳新路以东,碧丽路以南,爱华路以北。项目用地面积10000.53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32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9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活动中心8996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6592平方米、配套运营服务用房2439平方米;共建设地下停车位400个。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为31830.42万元。      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新湖文体中心的一切事务,中标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项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归属政府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资产无偿完好移交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项目公司享有项目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  
   合作期限共30年,包含建设期约2.5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志伟、朱思岸、胡家华、詹雄辉、魏丽苑、李琳、覃永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牵头单位名称:天安文化艺术(深圳)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深圳智慧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武玉蕾、曾亮、肖志伟、杨超、李杰

主要中标条件:

1.项目规模及投资

新湖文体中心定位为服务新湖街道和光明云谷片区的街道级文化和综合体育活动中心,位于新湖街道圳新路以东,碧丽路以南,爱华路以北。项目用地面积10000.53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32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9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活动中心8996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6592平方米、配套运营服务用房2439平方米;共建设地下停车位400个。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为31830.42万元。

2.运作方式

项目采用BOT方式运作,中标社会资本须确保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7000万元,并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实缴1400万元;剩余注册资本根据项目建设的形象进度逐步实缴到位,且最迟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前全部实缴完毕。中标社会资本须全力支持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就项目公司履行《PPP项目合同》的全部义务向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项目可通过股东借款、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等合法方式进行融资。项目公司在取得政府书面许可批准的前提下可依运营权而享有的收益权向提供融资的合法债权人按程序依法提供质押担保,但所融资金应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当项目公司无法及时融资到位,社会资本应采取股东借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回报机制

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可通过准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运营获得经营性收入,但项目公司可获取的经营性收入不足以弥补其建设投入、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贴。

经营性收入包括在满足政府公益性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体育场馆收费、配套经营服务用房出租、停车场收费等方式取得的经营性收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层660办公室        

联系方式:李工,0755-88212143、15889673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博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求是大厦东座1415            

联系方式:李工,0755-82794101、13544190035;孙工,0755-82794101、13984211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755-82794101、1354419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