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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XSX2021-C3238)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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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昌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南昌县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2日 01:19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良、章乐、刘涛
项目联系电话0791-88857006
采购单位南昌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昌县农贸西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91-85712876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大中心写字楼B座4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1-88857006

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XSX2021-C3238)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SX2021-C32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南财采2021B000527543、JXSX2021-C3238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昌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1-12-31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原文件开标时间为: 2022年01月14日上午09:30分变更为2022年01月19日上午09:30分(二)原文件内容:15.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现变更为:15.磋商保证金:15.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 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5.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原文件内容:第六章评审办法中“质量安全保障” 第1、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1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第2、供应商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HACC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1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1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复印件。变更为:1、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复印件。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最新的磋商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南昌县农贸西路55号

联系方式:0791-85712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大中心写字楼B座417室

联系方式:0791-88857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良、章乐、刘涛

电话:0791-8885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