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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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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武汉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6: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预算金额¥98.34536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昕
项目联系电话027-82921895
采购单位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公正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027-87269999-9311
代理机构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昕,027-82921895

项目概况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QD ZC2021-155

项目名称: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34536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34536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改造工程,包括消防员之家、阳光房、健身房、大队储藏室四个部分。

预算金额:人民币98.34536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天

二、报价依据

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4)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其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他的相关资料。

2.鄂建办[2019]93号文《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3.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武城建[2019]77号文》关于调整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等计价规定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费在2018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的基础上,房屋建筑工程由原13.64%上调至15.94%,市政工程由原12.44%上调至14.56%。

三、工程主要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非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工程或服务承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下同)。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无在建工程);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上岗证、安全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4)供应商在近三年内(2018年7月-2021年7月)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5)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6)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及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7)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近三年(2018年7月-2021年7月)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截图证明材料;(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9)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至 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公正路        

联系方式:高先生;027-87269999-9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联系方式:刘昕,027-82921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昕

电 话:  027-8292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