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澄海区莲华镇隆华片区交通路桥建设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24日 18:4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2月25日至2022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324国道富达毛衫厂大院韩江建设大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3月08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324国道富达毛衫厂大院韩江建设大楼) | ||
| 预算金额 | ¥113.8847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赖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89826137 |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4-857540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324国道富达毛衫厂大院韩江建设大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4-89826137 | ||
| 附件: | |||
| 附件1 | (终稿)【磋商文件】澄海区莲华镇隆华片区交通路桥建设工程.pdf | ||
项目概况
澄海区莲华镇隆华片区交通路桥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324国道富达毛衫厂大院韩江建设大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08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15-2022-00130
项目编号:HJZBDL-GC-20220121
项目名称:澄海区莲华镇隆华片区交通路桥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8,84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澄海区莲华镇隆华片区交通路桥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138,847.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澄海区莲华镇隆华片区交通路桥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38,847.00 | 1,138,84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缴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近期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澄海区莲华镇隆华片区交通路桥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澄海区莲华镇隆华片区交通路桥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之日,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在网站下载打印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记录;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企业及拟派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擅自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25日 至 2022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324国道富达毛衫厂大院韩江建设大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0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324国道富达毛衫厂大院韩江建设大楼)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0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324国道富达毛衫厂大院韩江建设大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如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
2.温馨提示:
(1)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审查。
(2)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磋商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3)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代理机构。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4-8575407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324国道富达毛衫厂大院韩江建设大楼
联系方式:0754-89826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杰
电 话:0754-89826137
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