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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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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丰县水务局
行政区域新丰县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1日 22: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层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5:00
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层
预算金额¥38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英
项目联系电话0751-8767033
采购单位新丰县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丰县丰城镇街道办金园路1号县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1-2265863
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1-8767033
项目概况

新丰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10  15 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21GZ026

项目名称:新丰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30000.00

最高限价383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新丰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1

2021年12月完成新丰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地级以上市政府备案,其中2021年10月完成新丰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方案编制,至成果验收销号结束。

383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完成新丰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地级以上市政府备案,其中2021年10月完成新丰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方案编制,至成果验收销号结束。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或银行缴款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守法经营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守法经营声明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含乙级)以上资信证书(业务:含水利水电)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9  22 日至2021年 9  27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层

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0  15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方式:现场登记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带以下证明资料:

  • 法人或其它组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新丰县水务局

  址:新丰县丰城镇街道办金园路1号县水务局

联系方式:0751-226586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层

联系方式:0751-8767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工

  话:0751-876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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