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县农村精品干道和示范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 ||
| 采购单位 |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兴国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23: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忠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70739662 | ||
| 采购单位 |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兴国县长冈西大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云峰0797-779719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法院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忠燕1597073966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变更公告.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HS2021-XG-G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县农村精品干道和示范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一、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分第二大点第1项:太阳能电池板:所投产品太阳能电池板,整板转换效率≥20%的得1分,整板转换效率≥22%的得2分,不重复计分。现更正为:1.太阳能电池板:所投产品太阳能电池板,电池片转换效率≥18.5%的得1分,电池片转换效率≥19%的得2分,不重复计分。
变更事项二、原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技术分第二大点1-6项的评审依据“提供所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及检验报告网址或二维码扫描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评分标准技术分第二大点1-6项的评审依据“提供所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MA标志)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及检验报告网址或二维码扫码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变更事项三、原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八)项目要求:第6点验收要求:安装调试完成后根据行业标准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进行验收,届时将邀请第三方验收。本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太阳能路灯配件(太阳能板、锂电池、控制器、LED灯具)进行抽检(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将直接扣除合同金额的5%,且重新抽样送检,中标人自行承担损失,出现二次以上送检不合格采购人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终止合同。现变更为:第6点验收要求:安装调试完成后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进行验收,届时将邀请第三方验收。本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对产品质量进行把控,对中标人所供太阳能路灯部件(太阳能电池板、锂电池、控制器、LED灯具)进行抽检(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国家标准要求及评分标准技术分中相应得分的数据范围,采购人将直接扣除合同金额的5%,且重新抽样送检,中标人自行承担损失,出现二次以上送检不合格采购人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终止合同。
变更事项四、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1年12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修改招标文件后的补遗文件,原招标文件有关事项有不一致时,以补遗文件为准。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国县长冈西大道
联系方式:罗云峰0797-7797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法院对面)
联系方式:谢忠燕15970739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忠燕
电 话: 1597073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