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高清视频监控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000-346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高清视频监控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07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现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16日 17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提供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请把报名材料发到我公司邮箱zkgslngs@163.com,打电话确认。开标时将报名表和以上报名资料的纸质版现场递交.)
2、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1)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4、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5、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女子监狱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
联系方式: 024-31236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室
联系方式: 024-23814518-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费智慧
电 话: 024-2381451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