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芦洲镇采购河砂整治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惠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 21:1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13楼1310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11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13楼1310 | ||
| 预算金额 | ¥19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2531488 |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双洲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328705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宇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13楼1310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2-2531488 | ||
| 项目概况 芦洲镇采购河砂整治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宇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13楼1310)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X-2021-001
项目名称:芦洲镇采购河砂整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9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芦洲镇采购河砂整治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主要标的 | 人员数量 | 服务期限 | 巡查时间段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 芦洲镇采购河砂整治服务项目 | 22人及以上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 全天24小时轮班 | 人民币198万元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
(3)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特定的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13楼1310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6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13楼13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每页均需盖有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采购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双洲路8号
联系方式:0752-3287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宇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赛格大厦13楼1310
联系方式:0752-2531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2-2531488
广东宇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