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 | 泰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6 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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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900202102000255 |
| 项目名称:泰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99.99万元 |
| 最高限价:99.99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泰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99.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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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完成并出具合格的实施方案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9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 |
|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4.售价: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附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路32号(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 联系方式:0538-8538557(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省锦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泰山大街万达广场7号411 |
| 联系方式:1885480696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朱鲁杰 |
| 联系方式:13181808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