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购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3127
项目名称:彰武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81,406.07
最高限价(元):1,181,406.07
一、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次采购将对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购工程进行采购。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响应;
7、质量标准:合格。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本次项目主要对彰武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采购工程进行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同签订后 80 日历日内全部完工。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施工期间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建筑废料应及时清理干净,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下简称《意见》)等要求标准组织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将导致废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辽宁省彰武县中华路83号
联系方式: 0418-6919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月亮湾广场70-2-18门
联系方式: 0418-6989889
邮箱地址: df6989889@sina.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南六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盛京银行沈阳南六支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418-698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