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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外置光驱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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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宜黄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外置光驱项目(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区域宜黄县公告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1: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2日至2021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99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美娟
项目联系电话18079460956
采购单位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抚州市宜黄县河东新区世纪大道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79476663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赣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州市高新区财富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79460956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外置光驱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外置光驱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1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GT-2021-023第二次YH2021-39

项目名称:宜黄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外置光驱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99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宜购2021F000489268宜黄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外置光驱项目14999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按甲方要求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收完税证明、免税证明中任意一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前一年任意一个月的单位或员工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⑥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江西)证明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证明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⑧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2日 08:00 至 2021年09月16日 1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9月1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黄分中心(开标厅)

五、开启:

2021年09月1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黄分中心(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900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宜黄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外置光驱项目(第二次)或采购编号,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允许观摩(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含5人)。(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要求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进行预约登记。(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4)观摩纪律。应要求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邮箱:444786708@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抚州市宜黄县河东新区世纪大道旁

联系方式:13879476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赣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高新区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18079460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美娟

电话:180794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