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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自然资源局漳浦县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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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漳浦县自然资源局漳浦县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漳浦县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3日 22:39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0日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妙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71883
采购单位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漳浦宾馆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0596- 311227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辰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妙丽0596-2171883、21718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3]CJDL[GK]2021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漳浦县自然资源局漳浦县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包1、包2、包3、包4、包5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说明,2020年资质到期的原土地规划资质或城乡规划资质 证书为有效证件)

现更正为: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说明,2020年资质到期的城乡规划资质 证书为有效证件)

 

2、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中第4项号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现更正为: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允许。分包说明:允许分包内容为:地形测绘,除此之外内容不得分包。

3、在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②技术项中

1.10驻村项目负责人

3

驻村项目负责人职称为城乡(城市)规划或土地规划专业,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或城乡(城市)规划高级职称级以上职称或土地规划高级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负责人可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职业资格 证书、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复印件,以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足以证明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1.10驻村项目负责人

3

驻村项目负责人职称为城乡(城市)规划或土地规划专业,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或城乡(城市)规划高级职称级以上职称或土地规划高级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负责人可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职业资格 证书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足以证明的不得分。

 

4、在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包1、合同包2②技术项中

1.11项目组成员

2

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建筑设 计、风景园林、土地规划、海洋管理、给排水、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类加0.5分,同类不累计,本项最多加2分。 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组成员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有城乡(城市)规划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个人加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组成员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

1.11项目组成员

2

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建筑设 计、风景园林、土地规划、海洋管理、给排水、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类加0.5分,同类不累计,本项最多加2分。 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组成员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有城乡(城市)规划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个人加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组成员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1. 在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②技术项中

1.11项目组成员

2

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建筑设 计、风景园林、土地规划、给排水、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类加0.5分,同类不累计,本项最多加2分。 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组成员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有城乡(城市)规划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个人加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组成员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

1.11项目组成员

2

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建筑设 计、风景园林、土地规划、给排水、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类加0.5分,同类不累计,本项最多加2分。 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组成员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有城乡(城市)规划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个人加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派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组成员为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 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供上级院校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6、在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商务项中

2.3工作经验

3

投标人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或以联合体名义承担过镇级及以上国土空间规划或“一张图”建设或现状评估等项目,每提供一份材料的得1.0分,满分3分。同一业主单位的业绩不重复得分。 注: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2.3工作经验

3

投标人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或以联合体名义承担过镇级及以上国土空间规划或“一张图”建设或现状评估等项目,每提供一份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同一业主单位的业绩不重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7、在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根据《漳州市落实省纪委监委“三农”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漳委振兴组[2021]3号)、《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漳自然资发[2021]25号)、《漳浦县村庄规划编制三年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浦政文〔2021〕48号)等文件要求,计划于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本次采购将五个片区分为五个合同包,情况如下:

合同包1:前亭镇(7个)、马坪镇(3个)、佛昙镇(13个)、赤湖镇(6个)四个乡镇为东部片区,有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29个。

合同包2:旧镇镇(24个)、深土镇(11个)二个乡镇为东南部片区,有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35个。

合同包3:大南坂镇(3个)、绥安镇(13个)、赤土乡(8个)三个乡镇为中心城区片区,未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24个。

合同包4:石榴镇(12个)、盘陀镇(6个)、南浦乡(5个)三个乡镇为西部片区,未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23个。

合同包5:湖西乡(6个)、官浔镇(3个)、长桥镇(7个)、赤岭乡(8个)四个乡镇为北部片区,未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24个。

注: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现更正为:

1.1根据《漳州市落实省纪委监委“三农”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漳委振兴组[2021]3号)、《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漳自然资发[2021]25号)、《漳浦县村庄规划编制三年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浦政文〔2021〕48号)等文件要求,计划于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本次采购将五个片区分为五个合同包,情况如下:

合同包1:前亭镇(庄厝村、过港村、文山村、洛运村、刘下村、崎沙村、顶埕村共7个)、马坪镇(仙都村、文安村、京野村共3个)、佛昙镇(下苏村、后许村、后社村、大白石村、洞野村、花林村、整美村、新安村、吟兜村、人坪村、港头村、石门村、岱嵩村共13个)、赤湖镇(后湖村、西潘村、半石村、保安村、山油村、月屿村共6个)四个乡镇为东部片区,有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29个。

合同包2:旧镇镇(西埔村、埔尾村、桥头村、后埭村、梅宅村、梅竹村、苑上村、山兜村、上蔡村、寨内村、山仔村、岩埭村、下示村、林美村、甘林村、秦溪村、郭厝村、玉厝村、石桥村、潭仔头村、浯江村、西示村、狮头村、白沙村共计24个)、深土镇(南境村、深土村、塔底村、埭头村、墩柄村、东吴村、大店村、埭厝村、大肖村、庵下吴村、东坪村共计11个)二个乡镇为东南部片区,有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35个。

合同包3:大南坂镇(芳埔社区、坑内社区、梧陂社区共计3个)、绥安镇(顶下草村、后港村、查岭村、英山村、马坑村、下梧村、后潭村、罗山村、楼脚村、寨窑村、草埔村、溪南村、下店村共计13个)、赤土乡(西洋村、下宫村、埔阳村、水头村、前坂村、浯源村、下坂村、万安村共计8个)三个乡镇为中心城区片区,未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24个。

合同包4:石榴镇(象牙村、温斗村、田寮村、芳林村、崎溪村、胜利村、攀龙村、梅西村、长兴村、下车村、梅东村、梅北村共计12个)、盘陀镇(和美村、割埔村、仓里村、西厝村、产山村、通坑村共计6个)、南浦乡(马苑村、南浦村、大坪村、美林村、中西村共计5个)三个乡镇为西部片区,未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23个。

合同包5:湖西乡(丰卿村、山后村、岭脚村、后溪村、枋林村、后洞村共计6个)、官浔镇(康庄村、省炉村、春建村共计3个)、长桥镇(溪内村、割后村、甘棠村、友爱村、春光村、青果村、潭阳村共计7个)、赤岭乡(西洋村、下宫村、埔阳村、水头村、前坂村、浯源村、下坂村、万安村共计8个)四个乡镇为北部片区,未涉及海域,需规划编制的村庄数量共计24个。

注:具体需规划编制的村庄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上述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2、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漳浦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赵先生0596- 311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辰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罗妙丽0596-2171883、2171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妙丽

电 话:  0596-217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