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聊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 18:4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22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新华、八岔路区域食品抽检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3、具有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F或2015年10月1日后取得的CMA食品检验能力认证证书);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41.000000 |
| B | 青年、金郝庄区域食品抽检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3、具有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F 或2015 年 10 月 1 日后取得的CMA 食品检验能力认证证书);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5.000000 |
| C | 大辛庄、刘垓子、唐园、尚店区域食品抽检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3、具有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F 或2015 年 10 月 1 日后取得的CMA 食品检验能力认证证书);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6.000000 |
| D | 老赵庄、戴湾、松林区域食品抽检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3、具有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F 或2015 年 10 月 1 日后取得的CMA 食品检验能力认证证书);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8.000000 |
| E | 烟店、潘庄、魏湾区域食品抽检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3、具有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F 或2015 年 10 月 1 日后取得的CMA 食品检验能力认证证书);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8.000000 |
| F | 康庄、先锋区域食品抽检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3、具有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F 或2015 年 10 月 1 日后取得的CMA 食品检验能力认证证书);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7.0000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十一、电子评审事宜:1、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报价的,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投标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投标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原件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报价的,责任自负。因系统升级改造,请各供应商务必于开标日前下载并安装新版本CA驱动。3、采购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十二、重要说明:1、各供应商按标包在系统内分别下载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3、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其中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暗标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未按暗标格式要求制作技术标的,作无效标响应处。4、需求公示链接: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listcontnew.jsp?colcode=2504&id=2026666425、附件:采购文件:PDF版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单位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十三、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质疑投诉单位地址:临清市红星路中段临清一中西500米路北;联系电话:0635-2323061、1866353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