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绶溪桥健康监测、常规定期检测及维护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工程/构筑物施工/矿山、工农林牧副渔业工程施工/工厂工程施工/无损检测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13日 21: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1月13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50036765 | ||
| 采购单位 | 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荔涵北大道绶溪公园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陈187500367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北街华源豪庭1座1单元40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刘0594-275298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LW202111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绶溪桥健康监测、常规定期检测及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答疑部分:
2022年1月4日收到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绶溪桥健康监测、常规定期检测及维护项目”(编号:FJLW20211116的质疑函,现采购人对质疑函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资质证书”要求中未对外省检测入闽备案做出要求。
依据:为对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有效监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闽建建(2006)59号文)"http://zjt.fujian.gov.cn/wsbs/zzbz/gcjs1/200612/t20061230_2648678.htm.其中第十七条,要求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在承接质量检测业务之前,应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备案手续。目前该文仍在有效执行,省厅发布的最新检测管理要求,如“闽建办安(202004号”等文件中均引用了该文。 http://xxgk.sm.gov.cn/szfgzjg/zfhcxjsj/zfxxgkml/qtyzdgkdzfxx_2365/202006/t20200624_1544058.htm。
建议:在资质证书中,增加“省外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答复: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第八条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变相实行以下行为:(一):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及“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建议不予采纳。
质疑事项2:“资质证书”中未对桥梁维护施工的资质做出要求。
依据:本项目包含桥梁维护施工项目,但“资质证书”要求中未对施工资质做出要求。
建议:“资质证书”增加桥梁推护施工的资质要求“应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预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安全许可证书》。”,且本项目包含检测监测与维护施工两个资质类期的项目。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答复:因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桥梁健康监测和桥梁常规定期检测,而维护主要对桥梁构件进行少量涂装,且在维护期内工程量不确定,故对维护资质不作要求。建议不予采纳。
质疑事项3:P36商务项中“认证”,不能将专利作为加分项。
依据:专利不能作为商务加分项,尤其是指定类别的专利,这点属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第7点的整治内容。也属于莆田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一)中第11点中的禁止内容。
建议:删除此商务加分项
答复:1、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招标,并非采用工程招标,所质疑引用的招投标法不适用本项目;2、《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第7点内容为“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 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3、莆田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一)中第11点内容为:“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或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资格条件”,招标条款中并未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也未作为资格条件。建议不予采纳。
质疑事项4:P36商务项中“服务能力”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不能作为商务加分项。
依据:评定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对供应商的所有权结构、设备总值及营业收入等规模条件有明确要求。如“福建省重点实验室”要求的申报主体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且包含“设备总价原值、经费投入”等各种规模条件。本条款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也属于莆田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二)中第20点禁止的内容。
建议:删除此商务加分项。
答复:删除招标文件P36商务项中3.服务能力:投标人具有桥梁监测领域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得1分,具有桥梁监测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得2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改为:投标人具有自主开发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软件的得3分,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软件为购买第三方的得1分,若为自主开发软件系统的需提供产品登记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若为第三方购买的则需提供购置发票及购置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质疑事项5:P36商务项中“奖项”及“技术标准”中,设置的评审因素明显超过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
依据:在招标文件P35页技术项第19点中,对项目负责人的经验已经设置了相应的加分项。但这里又针对项目负责人在“桥梁健康监测”的国家级奖项和编制规范情况进行重复加分。本项目仅一座桥梁,工程量不大,也属于常规的悬索桥结构,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完全有能力可以承担此类项目。因此,对项目负责人重复、不断的商务加分,设置的评审因素明显超过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也属于莆田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二)中第18点禁止的内容。
建议:删除此商务加分项。
答复:1、招标桥梁为特殊结构桥梁(悬索桥),结构受力复杂,健康监测作为一门多专业融合新兴行业,其相较于传统检测技术,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等特点,设置评审因素满足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2、并未重复、不断的加分,技术部分中对项目负责人代表的是个人的经验,商务部分中要求的业绩是公司并不是个人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 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可以根据各潜在投标人的综合能力展现而择优选用。建议不予采纳。
(二)更正部分
事项1: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评分项第36页3.服务能力:”投标人具有桥梁监测领域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得1分,具有桥梁监测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得2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具有自主开发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软件的得3分,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软件为购买第三方的得1分,若为自主开发软件系统的需提供产品登记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若为第三方购买的则需提供购置发票及购置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事项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38页 2.3定期检查内容:“(2)上部结构:主梁、主桁架、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连接件等。”更正为“(2)上部结构:索塔、主缆、吊索、加劲梁、鞍座、锚固构造等。”
事项3: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点2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9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涵北大道绶溪公园
联系方式:小陈18750036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荔卫药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北街华源豪庭1座1单元406号
联系方式:小刘0594-2752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8750036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