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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全年设计服务采购(三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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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全年设计服务采购(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8日 22: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2甲-2号 乐活上院 一号楼2单元16楼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秋平
项目联系电话024-31092775(工作时间)
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20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912309(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 1 号 万科明天广场 D 座 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092775(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和平设计服务---三次.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全年设计服务采购(三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4-08 至 2021-04-15
撰写单位: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全年设计服务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全年设计服务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2-00018
项目名称: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全年设计服务采购(三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2.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2.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002包: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2甲-2号 乐活上院 一号楼2单元1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20楼
联系方式: 024-31912309(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 1 号 万科明天广场 D 座 505
联系方式: 024-31092775(工作时间)
邮箱地址: lnda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43000805252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秋平
电  话: 024-31092775(工作时间)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