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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有清桂林场2020-2021年度中央森林抚育(暨2021年省级大径材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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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国有清桂林场2020-2021年度中央森林抚育(暨2021年省级大径材基地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林业服务/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肇庆市国有清桂林场
行政区域广宁县公告时间2021年08月30日 23: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1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1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预算金额¥62.99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8-2835990
采购单位肇庆市国有清桂林场
采购单位地址肇庆市广宁县洲仔镇清桂林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肖先生 0758-8913699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晋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邱先生 0758-2835990

项目概况

肇庆市国有清桂林场2020-2021年度中央森林抚育(暨2021年省级大径材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1-8CG02-2

项目名称:肇庆市国有清桂林场2020-2021年度中央森林抚育(暨2021年省级大径材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9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99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技术要求

项目完成期

实施地点

肇庆市国有清桂林场2020-2021年度中央森林抚育(暨2021年省级大径材基地建设)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造林工程(或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注: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造林工程(或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报名成功并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1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1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如涉及有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事项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布,发布之日视为送达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3、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陆https://gdgpo.czt.gd.gov.cn/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国有清桂林场     

地址:肇庆市广宁县洲仔镇清桂林场        

联系方式:肖先生 0758-8913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晋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蓝塘二路2号(综合楼)二楼A区三室            

联系方式:邱先生 0758-2835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  0758-283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