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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供暖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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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供暖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2: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0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121.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鹤铭、郭皋
项目联系电话024-23386278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25293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386278
附件:
附件1(最终发出版)辽宁省新康监狱供暖工程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供暖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25 至 2021-06-01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供暖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供暖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6072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供暖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17,000.00
最高限价(元):1,2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60天,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网上报名登记后,请及时将所投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发至邮箱Lncht_01@163.com并致电024-23386278进行确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同时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方式,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解密响应文件或进行最终报价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 024-31252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6278
邮箱地址: Lncht_01@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880010400190123195881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鹤铭、郭皋
电  话: 024-2338627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