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平衡测试)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400-00172
二、项目名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平衡测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平衡测试)项目
供应商名称:山东水之源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12号正大时代广场1106室
中标(成交)金额:70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平衡测试)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10299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08)和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的要求,编制新抚区区政府一办综合楼、区政府二办综合楼,望花区区政府综合楼,顺城区区政府综合楼、行政服务大厅,东洲区区政府一办综合楼、区政府二办综合楼、农业农村局共计8家公共机构水平衡测试报告 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08)和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的要求,编制新抚区3家、望花区12家、顺城区3家、东洲区47家共计65家企业水平衡测试报告表
服务要求: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08)和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
服务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玉、史东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平衡测试)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水务局本级
地址:抚顺市
联系方式:024-57599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16 (1-4)门市
联系方式:024-56675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婷
电 话:024-5667566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水平衡测试10.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