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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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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5: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静海开发区津德路3号聚龙大酒店二楼201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静海开发区津德路3号聚龙大酒店二楼201会议室
预算金额¥64.313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桂萍
项目联系电话022-65512980
采购单位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东方红路东段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老师,022-68601195
代理机构名称鼎亿(天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贻成尚北28栋别墅-2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桂萍 022-65512980

项目概况

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鼎亿(天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贻成尚北28栋别墅-2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2021-ZGBC-ZC007

项目名称: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313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313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提升改造,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项目经理任命书。(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鼎亿(天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贻成尚北28栋别墅-208)

方式: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开发区津德路3号聚龙大酒店二楼2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开发区津德路3号聚龙大酒店二楼2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东方红路东段4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022-68601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亿(天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贻成尚北28栋别墅-208            

联系方式:王桂萍 022-65512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桂萍

电 话:  022-6551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