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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发电机牵引车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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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发电机牵引车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6: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25325950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311501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5325950、25320205
附件:
附件1105号谈判文件(已修改).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购置发电机牵引车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21 至 2021-05-25
撰写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购置发电机牵引车)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发电机牵引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105
项目名称:购置发电机牵引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文件递交至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11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25950、25320205
邮箱地址: yhcg2532010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23010141900000646500(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24-2532595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