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中通量)、全自动分杯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光学仪器 | ||
| 采购单位 | 烟台海关技术中心 |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 15:0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 |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路游、赵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5-6892768 | ||
| 采购单位 | 烟台海关技术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宁0535-30640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路游、赵静0535-6892768 | ||
| 附件: | |||
| 附件1 | 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中通量)、全自动分杯系统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定稿.pdf | ||
项目概况
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中通量)、全自动分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2003b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HAYT2021-0357
项目名称: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中通量)、全自动分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中通量)、全自动分杯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共2个包,第1包: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中通量)采购;第2包:全自动分杯系统采购。第1包预算金额:30万元;第2包预算金额:5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至 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2003b财务室
方式:现场报名、邮件报名。报名及购买文件建议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到代理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如未能到现场报名且需邮寄磋商文件,可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ythyha@163.com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所报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本项目报名方有效。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帐 号:37050166746000000748
(二)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
(三)采购性质:本次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中通量)、全自动分杯系统采购项目性质为2021年海关装备设备配备计划财政预算,实施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第1包: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中通量)采购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算(万元) | 数量 |
| 1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中通量) | 30 | 1台(套) |
| 合计 | 30万元 | ||
第2包:全自动分杯系统采购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算(万元) | 数量 |
| 1 | 全自动分杯系统 | 50 | 1台(套) |
| 合计 | 50万元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66号
联系方式:刘宁0535-3064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联系方式:路游、赵静0535-6892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游、赵静
电 话: 0535-689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