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雄江镇梅山村民宿装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梅山村民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5日 15:03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姜欢霞、彭燕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09888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梅山村民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梅山村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206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欢霞、彭燕云0591-87509888 | ||
项目概况
雄江镇梅山村民宿装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WZB(TP)20210903
项目名称:雄江镇梅山村民宿装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项目一览表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总预算 (含税价格/元) | 招标 要求 | 服务 地点 | 交货期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雄江镇梅山村民宿装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 1批 | 55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服务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服务要求” | 55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签名并加盖公章)(3)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签名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5)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报价人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凭据,提供报价人的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报价供应商在谈判时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6)报价供应商在谈判时须承诺的报价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8)特定资格条件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注:1、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报价人公章。2、谈判小组会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谈判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的中标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至 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潜在报价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费转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行:广发银行福州分行 |
| 账 号:9550880213790600280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梅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梅山村2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206单元
联系方式:姜欢霞、彭燕云0591-8750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欢霞、彭燕云
电 话: 0591-8750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