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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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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 02: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0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市政府东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3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柏霖
项目联系电话024-53888071
采购单位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771952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5方块5-2号亿程广场E座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3888071
附件:
附件1磋商文件5.24.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25 至 2021-06-01
撰写单位: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4177
项目名称: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95,608.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2)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市政府东侧)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市政府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参加本项目开标的报名单位人员,必须能符合最新的疫情防控规定,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出示72小时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否则不能进入开标会场,因疫情对招投标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3、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联系方式: 024-57719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5方块5-2号亿程广场E座3楼
联系方式: 024-53888071
邮箱地址: 276659182@qq.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 04
账号: 018620000100000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柏霖
电  话: 024-5388807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