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334
项目名称: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0
一、项目概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把住审批技术关口。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环保项目补贴资金使用方向的通知》(沈财经[2017]308号)文件要求,安排项目评估费用,评估项目数量按具体实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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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服务,暂定进行80个评审项目。
(二)服务要求:
1、评估机构要切实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工作,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建立评估质量保障制度和评估责任追溯机制,明确评估程序、评估责任和评估报告审查规定。
2、评估机构应按规定程序开展技术评估,并向审批部门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符合审批要求的评估报告(意见),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技术评估报告应实事求是,突出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点,体现科学、客观、公正、准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质量和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
3、审批部门、环评文件主持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家需参加现场踏勘和项目环评文件评审会。评估机构需书面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环评文件修改要求并明确修改时限。
4、评估机构要建立项目评估全过程资料档案。存档从接受委托开始到完成评估过程的所有资料。
5、评估机构不得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评报告;环评机构不得做为评估机构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
6、咨询评估机构必须熟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评估工作流程,具有丰富的评估经验和专家资源,准确掌握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要求。在项目评估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相关要求,能够独立组织专家公正、公平地完成环评文件的评审工作。
7、咨询评估机构需对提交的环评文件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具备条件的项目组织召开评审会,协助布置会场、准备电脑、投影仪等设备、印发环评文件专家意见表和签到表等会议材料;评审会期间协助填写好环评文件专家意见表,形成专家意见。
8、咨询评估机构评审会后需跟踪环评文件的修改和校核工作,符合评估要求的项目将环评报告及专家意见提交至环保管理部门。
(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三、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2、付款方式及条件:共评审项目80个,首次完成30个项目后支付为30个项目的对应费用,再完成30个项目后支付为30个项目的对应费用,最后按实际完成评审数量结算尾款。
3、验收标准:完成采购合同全部内容,通过验收。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4、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5、违约责任:成交后,不得擅自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及二次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30号2门
联系方式: 纪永昌 024-84823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024-25158333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 9010 1250 0706 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杨海健
电 话: 024-25158333转813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