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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信息化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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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某部信息化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信息化学品/其他信息载体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支队
行政区域揭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0: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5:00
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87.1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663-8798328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663-8386999
代理机构名称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0663-8798328

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信息化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GDJY-W1011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信息化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1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1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或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供应商必须是非外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8日  至 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非外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除原件外,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支队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0663-838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663-8798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663-879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