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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庙山普安村韩家湾片区旧城改造前期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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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庙山普安村韩家湾片区旧城改造前期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8日 19: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0室)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4:30
开标地点null
预算金额¥17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工
项目联系电话027-81818875
采购单位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江夏经济开发区腾讯大楼旁阳光创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42228418
代理机构名称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7-81818875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庙山普安村韩家湾片区旧城改造前期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8 19:23发布单位: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1-05-24项目监管地:江夏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庙山普安村韩家湾片区旧城改造前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CM-ZC21-0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1】00208号

3、项目名称:庙山普安村韩家湾片区旧城改造前期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350(万元)

6、最高限价:17350(万元)

7、采购需求:

7.1采购内容:对项目前期调研、数据统计、规划设计、苗木移栽、安置方案制定、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安置补偿的具体事宜等。
7.2项目概况: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庙山产业园普安村韩家湾项目东临城际铁路,南临江夏大道,西临阳光大道,北靠普安汽车监测站。涉及到的土地征用总面积约260亩。拆迁建筑面积合计38883.47㎡,(其中房屋合计35914.61㎡,其他如简易棚等合计2968.86㎡)。拆迁总户数123户。移栽树木12000余棵。
7.3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服务保证金10000万元人民币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地产开发);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2019、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
(5)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承诺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6)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任何一条相关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拒绝报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9日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0室)

3、方式:

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密封于档案内,封口处加盖公章且不接收任何补遗文件)。
(1)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为复印件);
(3)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4月25日9:30前签到(逾期作弃权处理)
注:资格预审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报名资料全部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及原件未按公告要求准备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夏经济开发区腾讯大楼旁阳光创谷

联系方式:15342228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10室

联系方式:027-81818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工

电   话:027-8181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