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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宁安医院永丰社区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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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安医院永丰社区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医药品/中药饮片/其他中药饮片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9: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16日至2021年06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公告》中“6.供应商资格要求”中①第2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第4项原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电子邮箱:hrzx6860@163.com),登记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8日 10:00
开标地点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鸣柳岛A区3-3号)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51-8503726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951-8503726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鸣柳岛A区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强 刘豆豆/0951-5610666 15378933003 18209583004
附件:
附件1宁安医院永丰社区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项目概况

宁安医院永丰社区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公告》中“6.供应商资格要求”中①第2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第4项原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电子邮箱:hrzx6860@163.com),登记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R-2021-109

项目名称:宁安医院永丰社区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底名称:宁安医院永丰社区中药颗粒剂采购

2.采购金额:年计划采购预算为10万元,此金额非合同签署金额。本项目以“框架协议加订单”模式订购,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有效期内订单数量为准。

3.中标人数量及期限:中标1家供应商,服务期限1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供货期:在销售期间,供应商在接收到医院订货计划后,保证在 7日内送达医院指定的收货地点,急救药品48小时送到医院指定的收货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至 2021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公告》中“6.供应商资格要求”中①第2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第4项原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电子邮箱:hrzx6860@163.com),登记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公告》中“6.供应商资格要求”中①第2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第4项原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电子邮箱:hrzx6860@163.com),登记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鸣柳岛A区3-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5)不允许联合投标、转包或分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951-8503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鸣柳岛A区3-3号            

联系方式:张强 刘豆豆/0951-5610666 15378933003 18209583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951-850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