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一站式保护中心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3日 16:5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东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德智慧电子招投标交易中心(固原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 | ||
| 预算金额 | ¥19.67589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立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4-7015104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彭阳县城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立华 0954-701510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东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固原市浙商国际 11 号楼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博 17309540896 | ||
项目概况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一站式保护中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东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DC-2021(ZC)016号
项目名称:彭阳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一站式保护中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67589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7589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 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东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鲜章到宁夏东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固原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进行报名,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疫情影响,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可采用快递方式邮寄至代理机构,邮寄具体事宜请联系代理机构)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智慧电子招投标交易中心(固原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彭阳县城
联系方式:黄立华 0954-7015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东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浙商国际 11 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张博 17309540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立华
电 话: 0954-701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