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2021年度全疆财政票据印制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9日 20:2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13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石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3552082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1503185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355208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K2021-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2021年度全疆财政票据印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变更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一、在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评审项目”印制设备、成品仓储厂等基础设施及综合实力情况中下设的“成品仓储库房及管理情况 (3)乌鲁木齐市财政票据专用存放库房要求24小时有固定人员值守负责库房安全,8小时专人负责财政票据出入库工作(要求以上人员常驻乌鲁木齐且为投标供应商或其在乌鲁木齐分支机构的正式员工非委托第三方负责管理),需提供相应社保等证明资料,全部满足得2分,少一项减1分,委托第三方管理不得分”。 二、在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评审项目”印制设备、成品仓储厂等基础设施及综合实力情况中下设的“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技术水平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的工人,每有1人得1分,具有中级技术等级证的工人每有1人的0.5分,满分5分。(提供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及持证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三、在附件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印刷需求目录及最高限价》中,第26种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备注”中“所有票据均为维、汉两种文字”。 四、在附件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印刷需求目录及最高限价》中,第33种票据住宅维修资金(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机打五联),“印色”要求中,“第三联天蓝色,第四联棕色”。 五、在附件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印刷需求目录及最高限价》中,第38种票据车辆通行费热敏票:“其他要求”中,“背面用黑色油墨印字”,但是在附件二《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印制项目票样》中,没有具体图片样式。 六、《招标文件》项目概况: (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印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新疆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8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中,递交样品时间:8月9日16:00-18:30。 | 一、在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评审项目”印制设备、成品仓储厂等基础设施及综合实力情况中下设的“成品仓储库房及管理情况 (3)乌鲁木齐市财政票据专用存放库房要求24小时有固定人员值守负责库房安全,8小时专人负责财政票据出入库工作,(要求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二、在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评审项目”印制设备、成品仓储厂等基础设施及综合实力情况中下设的“负责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的工人,每有1人得1分,具有中级技术等级证的工人每有1人的0.5分,满分5分,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 三、在附件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印刷需求目录及最高限价》中,第26种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备注”中“此种票据为汉、英两种文字”。 四、在附件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印刷需求目录及最高限价》中,第33种票据住宅维修资金(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机打五联),“印色”要求中,“第三联棕色,第四联天蓝色”。 五、附件二《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印制项目票样》中,第38种票据车辆通行费热敏票:“其他要求”中,“背面用黑色油墨印字”,具体图片样式见附件。 六、《招标文件》项目概况: (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票据印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新疆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8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七、递交样品时间:8月16日16:00-18:30。 |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人:马晶
联系方式:1315031853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方式:0991-3552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 包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82
地址: 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