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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垃圾污水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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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垃圾污水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婺源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婺源县公告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1:18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日期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55306936
采购单位婺源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婺源县紫阳镇文公彩虹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55306936
代理机构名称婺源县阳光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1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07037371

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垃圾污水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垃圾污水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3日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YGCG[2021]-WPG032

项目名称: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垃圾污水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1F000527349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垃圾污水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采购11.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年(即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3.1.3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4 其他要求:1)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申请人或其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申请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至12:3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自行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12月23日 15:00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 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5:00 (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总投资规模根据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101992.8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4157.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49.54万元,预备费4550.37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435万元。2、资金来源: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 2.1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1992.85万元,设置资本金为21992.86万 元,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1.56%,由中标社会资本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出资。项目资本金在建设期第一年内出资到位,中标社会资本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 2.2 债务性资金:本项目债务性资金为80000万元,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78.44%, 债务性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合法融资方式筹措,中标社会资本承担补充融资责任,确保资金能全部到位,政府方不为项目公司或中标社会资本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及还款承诺。2.3 合作期限:20年(含建设期3年)。2.4 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婺源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婺源县紫阳镇文公彩虹南路

联系方式:13755306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婺源县阳光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13307037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375530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