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视频拍摄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1日 16:5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座15层第一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02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座15层第一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2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瑞洁、张宇、戈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1206622/6633-832/830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青029-884610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瑞洁、张宇、戈迪029-81206622/6633-832/830 | ||
| 附件: |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视频拍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座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1/3-09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视频拍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视频拍摄,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3个短视频分别于2021年8月5日前、9月5日前、10月5日前拍摄制作完成并交稿。宣传片于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拍摄制作并交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1日 至 2021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座15层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座15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座15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
账 号:86113010750181501001212
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服务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中标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5%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以货物项目为例:中标金额为1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1200-1000)万元×0.5%=1万元
合计收费=1.5+4.4+4+1=10.9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联系方式:夏青029-8846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李瑞洁、张宇、戈迪029-81206622/6633-832/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洁、张宇、戈迪
电 话: 029-81206622/6633-83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