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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东广场2021年花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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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自贸区东广场2021年花卉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自贸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2:04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25609
采购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377756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2560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自贸区东广场2021年花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4-26 至 2021-04-28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自贸区东广场2021年花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33-0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贸区东广场2021年花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保证金收款人账号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5日 16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
联系方式: 024-83777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鹏
电  话: 024-22825609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