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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用房维修拆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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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用房维修拆除工程
品目

工程/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采购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1日 16:5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代理部)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7.6556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素雅
项目联系电话0516-83836677
采购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徐州淮海西路4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科长0516-85952116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素雅0516-83836677

项目概况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用房维修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R-2021-DJT-005

项目名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用房维修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5562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5562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用房维修拆除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10 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代理部)

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7月28日北京时间15: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北京时间15:30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一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徐州淮海西路416号        

联系方式:陈科长0516-8595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方式:张素雅0516-8383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素雅

电 话:  0516-83836677